一旦用兵,那就意味着朝廷今年的军费开支至少六百万贯起步,很有可能两千万贯都不算多。
新汉立国十五载,王伦刚称帝的头几年,国家赋税相比赵佶时代锐减了大约三成半, 可以说当时的朝廷完全以一种不计后果的方式强行消灭了金国,这才彻底震慑了国内的士绅以及心存前朝的遗老势力们。
此后朝廷每年的赋税收入便开始逐渐增加,朝廷不断开源,但同时开销也是巨大的,除了军费、官吏俸禄等之外,朝廷先是治理淮水,接着又开始治理黄河与长江,不断加固堤坝,这些基础性的投入那可当真是巨大的。
所以朝廷能赚钱也更能花钱,而且主要开支都集中在军费以及天下基础设施修缮方面,这导致洛阳新都的宫殿,到了现在连一半都没有修出来。
故而王伦在龙椅上愤怒地发言,表示要严惩波斯,许贯忠就在座位上盘算着今年的赋税收入情况。
新汉的赋税,是继承了唐德宗时期宰相、理财家杨炎的“两税法”,并在王安石变法基础上做了诸多调整。
通过对宋神宗熙宁年间王安石变法的继承,朝廷推行了国家预算制度,即夏税征收35%,秋税征收65%。
这其中强制推动完成的均田令,变相地实现了“摊丁入亩”,于是洪武十四年也就是去年,天下田赋收入就只占到了总赋税收入的三成。
这个比例与前宋大致一致,但朝廷废除了大量的附加杂税,废除了大量的关津过路税,整合了大量的商业杂税,也降低了一部分专卖商品税,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税种,赋税总体是向着商税转移的。
所以洪武十三年的数据,朝廷征收的货币税超过了六百万贯,征收实物税如粟米等各种粮食两千一百万余石,麻、绢、帛、绵等诸色布匹两千二百余万匹,再加上牧草、皮革等杂七杂八的实物,折算下来的话,农业相关税务大约两千四百万贯。
商税则将近六千万贯,此外还有国企税收,总计大致在一亿贯左右。
所谓国企,其实就是梁山时代遗留的一部分印刷、冶铁、海盐、琉璃、火药等作坊,这些作坊的一部分收益是交给皇室内藏库的,但同样也要向朝廷户部缴纳税收。
许贯忠盘算完毕,等到王伦“愤怒”地表示要出兵波斯,他便拱手说:“度支司预算,今年夏税已完,户部要留一部分,地方官府要截留一部分,朝廷是没钱的!”
然后他便看向了王伦,笑呵呵地说道:“日本那里运回来一批粗银锭,倒是可以用作军费的。”
属于国家的钱财与属于皇室的钱财是分开的,前者归户部和度支司管理,后者则可以算作皇帝的私人小金库,便是朝廷也不能随意挪支。
王伦每年都从私人金库给水师拨款,不客气地说新汉建立后朝廷水师有一半的军费是王伦私人提供的。
所以水师缴获的日本银山,许贯忠得征求王伦的同意,才能够挪作国库使用。